■記者手記
  在雲南晉寧群體性事件中,施工方、村民和當地政府三方中,沒有贏家。綜觀事態發展,有因有果,有表象有根源。記者認為,要徹底解決好此次事件,當地政府不僅要強化群眾觀點和百姓情懷去做好群眾工作,更要不折不扣地加強法治思維和法治理念,用法治的方式方法化解矛盾糾紛。
  法諺雲,懲罰是對正義的伸張。8人死亡、18人受傷的惡性案件,組織者、實施者和積极參与者均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後果,這不僅是對8名死者的尊重,更是對正義和國家法律尊嚴的有效維護。
  “法律需要被信仰,否則它形同虛設”。此次惡性案件的發生,與涉事雙方法治觀念不強有著直接關係。古人尚且知道“殺人償命欠債還錢”的道理,何況當今21世紀的現代文明社會?
  黨的十八大提出“科學立法、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,被概括為我國“新法治十六字方針”。然而,要想實現“全民守法”,就必須採取有效措施讓每一個公民都知法、懂法,進而學會守法;同時,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,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法律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而不是拿起棍棒維權。
  在徵地過程中,補償標準是否合理合法?當地政府有沒有“嚴格執法”?這些問題是社會公眾較為關註的問題,還需要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深入調查。
  需要指出的是,此次惡性事件的發生,與當地有關部門、有關領導長期不作為密切相關,當地已經啟動問責機制,是一個好消息。
  此外,對於此次事件的處理,不宜就案論案,必須查明導致此次衝突的根本原因,“從根本上解決項目建設中的矛盾”。
  “最後一塊地被徵後怎麼辦”——這個問題道出了失地農民的苦衷。當地領導要學會換位思考,既要思考農民的衣食住行,也要學會體諒他們精神上的某種焦慮。
  在當前多發的徵地拆遷矛盾糾紛中,地方官員既要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,更要堅決貫徹黨的群眾路線,心中常懷百姓,切切實實地為失地農民辦些好事、實事。
  法制網記者 劉百軍  (原標題:善處徵地拆遷矛盾法治理念百姓情懷均須強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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